大学生应正确认识国家安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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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对于大学生来说,也许觉得这部法律很陌生,国家安全,这话题太大了,与咱们普通大学生的生活,离得太远。然而,事实上,真的如此吗?近年来,在日常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层出不穷,比如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军迷在社交网站晒资料泄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发涉密信息等。所以国家安全,和我们每个大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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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安全日的一些问题

       问题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咋来的?

       答: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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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二:什么是国家安全?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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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答: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 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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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四:什么是12339?

       答: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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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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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必当牢记青年大学生的神圣使命,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始终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一切,用坚定的信仰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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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宣部 作者:河数动 发布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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