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如何设立的?


       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确立的,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新形势下加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心愿。
 
       2016年4月10日,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在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了解国家安全法制定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加深对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重要意义的认识。
 
       以立法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不怕千日无患,就怕一日不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都得到很大程度改善,但是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未因此而同步提高。有的群众和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忘记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忘记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要求,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不够,甚至有所淡薄和退步。因此,国家安全立法必须有使命感和紧迫感,制定有力举措,唤起人们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基于以上考虑,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了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在第六章又细化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在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有的意见提出,国家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就要为全民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提供一个大众化、社会化的载体。要依法确立一个每年都能让全体公民共同接受国家安全教育的日期,通过定期宣教育,推动提升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根据这一重要意见,国家安全法起草工作专门将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想写进了起草大纲第一稿中,这一内容一直保留到法律出台。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规定,始终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可。
 
       为什么要选择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日期选择,大家的认识也十分统一。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将其确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也曾有意见提出,日本策动“九一八事变”,发动局部侵华战争,这是中国的国耻日,应当让中国人民牢记,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定在9月18日,有更深刻的内涵。另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规定全民国防教育日是“9月第三个星期六”,从实践情况看,基本是在9月18日前后,也可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全民国防教育日“合二为一”,都设定在9月18日。这一意见没有得到采纳,主要有两点考虑:
 
       一是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定义的角度看,不宜将两个教育日“合二为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安全”成为国际政治中一个常用的概念。最初,国家安全概念主要涉及国家的军事、政治和外交斗争。统的安全把军事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核心。后来,国家安全又扩展到非统安全领域。我国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界定,是总体国家安全观语境下的“大安全”概念。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国家安全法着重规定了维护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新型领域安全和海外利益等多个方面国家安全任务,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方方面面;而且国家安全不限于列举出来的安全领域,只要涉及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都应纳入国家安全范畴。而军事安全,只是国家安全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设立国防教育日的目的是唤起人们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夯实全体公民随时准备抵御侵略的思想防线。
 
       二是从日期确定的科学性和教育效果看,也不宜将两个教育日“合二为一”。
 
       在确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具体日期过程中,我们专门检索了各种假日、纪念日、活动日的分布,发现9月是纪念日、活动日比较多的一个月,包括抗战胜利纪念日(9月3日)、《辛丑条约》签订日(9月7日)、教师节(9月10日)、中秋节、九一八纪念日(9月18日)、烈士纪念日(9月30日)等。如果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确定在9月份,与其他几个纪念日靠得太近,也易冲淡教育效果。

 

供稿:宣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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